劉曉雯,我永遠記得妳,也在這裡永遠為妳留一個位置。
處理這條新聞,是我進蘋果以來第一次掉下淚,相較於兩個月前的邱小妹,她們雖然有一樣悲慘的命運,但更令人心痛的是,劉小妹死後沒有牌位、沒有靈堂,沒有大官去關心,更不可能有場追思音樂會,可以相信嗎?她幼小的生命六來幾乎沒有留下任何紀錄,操作這條新聞過程中,怎麼樣努力就是找不到她一張照片,我想她是沒有拍過照吧!如今她脫離苦難人生,往後也沒有人會記得她來過這個世界。
第一天寫劉小妹的新聞,她就和很多受虐兒一樣,被家裡的大人照三餐打,我指的大人是她週遭的所有重要大人,包括母親、母親同居人 、保母 ,劉小妹是一個沒人疼愛的小孩,三月三十日凌晨五時五分,媽媽的同居人騎機車載著她到西園醫院,那時候她已經沒有生命跡象了,急救三十分鐘還是回天乏術,根據醫師的描述,劉小妹的四肢全是瘀傷,左大腿和肚子上的菸疤多到數不清,左眼一公分撕裂傷,右眼大片淤青,頭頂、後腦都有傷,全身體無完膚。
第二天劉小妹的媽媽、同居人被收押了,但是卻追出原來劉小妹一個多月前就因為受虐離家求救,不過卻因為處理警員的疏忽,一個月後斷送她的性命。
二月二十四日凌晨三點多,西園路二段的陳家大門突然「砰砰」響,陳姓婦人打開門後看到一個被剃光頭髮,戴著毛帽的小孩,小孩身上除了一件外套,什麼衣物都沒有,沒有內衣、沒有內褲,婦人見小孩剃光頭,以為是個男生,便問:「弟弟,你要做什麼?」小孩解釋:「我不是弟弟,是妹妹。」這是劉小妹受虐後,凌晨三點半逃離保母家求救的情形,當時氣溫只有十二、三度。
劉小妹跟婦人說:「我肚子好餓,妳可以給我東西吃嗎?」 婦人拿了蘋果給她但她搖搖頭,婦人於是煮了麵給她吃,也許是餓太久了,劉小吃完後說:「妳煮的麵好好吃喔,我可以留在這裡跟你住嗎?」婦人看劉小妹全身都是傷,肚子上布滿菸疤,嘴腳還有傷口,她問劉小妹傷怎麼來的,劉小妹說是被皮帶抽打,婦人直覺是受虐,於是報警。
劉小妹看到警察要來帶她走,還求婦人說:「妳讓我留下來好不好?」婦人告訴她:「可是我白天要上班啊!」劉小妹卻繼續苦苦哀求:「我很乖,不會吵妳,讓我留下來好不好?」但是婦人沒將她留下,讓警察帶回西園派出所。
當時警員陳登良帶劉小妹找到她的保母吳嘉蓉,因為劉小妹的身上有傷,陳登良也懷疑受虐,於是再找到劉小妹的媽媽林秀儀,但是保母堅稱沒有打小孩,還說是劉小妹自己調皮跌倒,一旁的媽媽也沒計較,在媽媽和保母的面前,劉小妹哪裡敢告訴警察她是被打的,也只能乖乖地說身上的傷是跌倒造成的
只是沒想到劉小妹已渾身是傷,還被剃光頭,沒有衣服穿,陳登良卻冷血麻痺,沒有進一步查明,就相信保母和媽媽的一面之詞,輕率地以「傷害案」草草結案,連要通報社會局的規定都未處理,就將劉小妹交給媽媽帶回去,也就此斷送劉小妹的生命。
陳登良可以來的及阻止悲劇的發生,但是他沒有,他一個念頭、一個決定就這樣虐殺了一個無辜幼童。
劉小妹被帶回家後慘遭媽媽和同居人虐打,送到醫院時,醫師發現她身上新舊傷痕都有,經法醫解剖發現她全身新舊傷痕交雜,研判遭長期凌虐引發敗血症慘死。
想像一個只有六歲的小女孩,三更半夜逃離施暴的家,跑去撞別人家的門求教討飯吃,十二、三度的天氣我都要穿毛衣高領了,劉小妹卻除了外套沒有穿任何衣服,真的很心疼。
劉小妹短短六年的人生和她這一晩一樣令人心疼,九年前爸爸和媽媽在親友介紹下交往結婚,除生下她還有九歲、現讀國小二年級的姊姊,但這樁婚姻三年前因爸爸兩度吸毒入獄破裂。
劉小妹的媽媽懷著身孕離開,認識將劉小妹打死的高明誠,本來姊姊也和她們在一起,但是奶奶北上探視後,卻發現姊姊變得面黃肌瘦,後來將姊姊帶回照料。劉小妹卻跟著媽媽開始過著苦日子,斷了聯繫的兩家,未料再聯絡時劉小妹已經往生了。
處理這條新聞,是我進蘋果以來第一次掉下淚,相較於兩個月前的邱小妹,她們雖然有一樣悲慘的命運,但更令人心痛的是,劉小妹死後沒有牌位、沒有靈堂,沒有大官去關心,更不可能有場追思音樂會,可以相信嗎?她幼小的生命六來幾乎沒有留下任何紀錄,操作這條新聞過程中,怎麼樣努力就是找不到她一張照片,我想她是沒有拍過照吧!如今她脫離苦難人生,往後也沒有人會記得她來過這個世界。
第一天寫劉小妹的新聞,她就和很多受虐兒一樣,被家裡的大人照三餐打,我指的大人是她週遭的所有重要大人,包括母親、母親同居人 、保母 ,劉小妹是一個沒人疼愛的小孩,三月三十日凌晨五時五分,媽媽的同居人騎機車載著她到西園醫院,那時候她已經沒有生命跡象了,急救三十分鐘還是回天乏術,根據醫師的描述,劉小妹的四肢全是瘀傷,左大腿和肚子上的菸疤多到數不清,左眼一公分撕裂傷,右眼大片淤青,頭頂、後腦都有傷,全身體無完膚。
第二天劉小妹的媽媽、同居人被收押了,但是卻追出原來劉小妹一個多月前就因為受虐離家求救,不過卻因為處理警員的疏忽,一個月後斷送她的性命。
二月二十四日凌晨三點多,西園路二段的陳家大門突然「砰砰」響,陳姓婦人打開門後看到一個被剃光頭髮,戴著毛帽的小孩,小孩身上除了一件外套,什麼衣物都沒有,沒有內衣、沒有內褲,婦人見小孩剃光頭,以為是個男生,便問:「弟弟,你要做什麼?」小孩解釋:「我不是弟弟,是妹妹。」這是劉小妹受虐後,凌晨三點半逃離保母家求救的情形,當時氣溫只有十二、三度。
劉小妹跟婦人說:「我肚子好餓,妳可以給我東西吃嗎?」 婦人拿了蘋果給她但她搖搖頭,婦人於是煮了麵給她吃,也許是餓太久了,劉小吃完後說:「妳煮的麵好好吃喔,我可以留在這裡跟你住嗎?」婦人看劉小妹全身都是傷,肚子上布滿菸疤,嘴腳還有傷口,她問劉小妹傷怎麼來的,劉小妹說是被皮帶抽打,婦人直覺是受虐,於是報警。
劉小妹看到警察要來帶她走,還求婦人說:「妳讓我留下來好不好?」婦人告訴她:「可是我白天要上班啊!」劉小妹卻繼續苦苦哀求:「我很乖,不會吵妳,讓我留下來好不好?」但是婦人沒將她留下,讓警察帶回西園派出所。
當時警員陳登良帶劉小妹找到她的保母吳嘉蓉,因為劉小妹的身上有傷,陳登良也懷疑受虐,於是再找到劉小妹的媽媽林秀儀,但是保母堅稱沒有打小孩,還說是劉小妹自己調皮跌倒,一旁的媽媽也沒計較,在媽媽和保母的面前,劉小妹哪裡敢告訴警察她是被打的,也只能乖乖地說身上的傷是跌倒造成的
只是沒想到劉小妹已渾身是傷,還被剃光頭,沒有衣服穿,陳登良卻冷血麻痺,沒有進一步查明,就相信保母和媽媽的一面之詞,輕率地以「傷害案」草草結案,連要通報社會局的規定都未處理,就將劉小妹交給媽媽帶回去,也就此斷送劉小妹的生命。
陳登良可以來的及阻止悲劇的發生,但是他沒有,他一個念頭、一個決定就這樣虐殺了一個無辜幼童。
劉小妹被帶回家後慘遭媽媽和同居人虐打,送到醫院時,醫師發現她身上新舊傷痕都有,經法醫解剖發現她全身新舊傷痕交雜,研判遭長期凌虐引發敗血症慘死。
想像一個只有六歲的小女孩,三更半夜逃離施暴的家,跑去撞別人家的門求教討飯吃,十二、三度的天氣我都要穿毛衣高領了,劉小妹卻除了外套沒有穿任何衣服,真的很心疼。
劉小妹短短六年的人生和她這一晩一樣令人心疼,九年前爸爸和媽媽在親友介紹下交往結婚,除生下她還有九歲、現讀國小二年級的姊姊,但這樁婚姻三年前因爸爸兩度吸毒入獄破裂。
劉小妹的媽媽懷著身孕離開,認識將劉小妹打死的高明誠,本來姊姊也和她們在一起,但是奶奶北上探視後,卻發現姊姊變得面黃肌瘦,後來將姊姊帶回照料。劉小妹卻跟著媽媽開始過著苦日子,斷了聯繫的兩家,未料再聯絡時劉小妹已經往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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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BIBI生日會全記錄(2)

















菸疤丟在地上火沒熄..所以劉小妹跌到肚子去撞到菸然後躺在上面好一陣子
起來發現肚子上有菸疤...
陳先生是這樣推理的嗎?????????????
以前也有個受虐故事
竟然真的有警察相信小孩不乖 跌倒 導致 肚子 跟 腰背 那邊黑青
警察學校是小學畢業考的嗎???
我直覺 劉小妹太乖了 一定忍了很久 才決定要逃...
舊傷沒來得及復原 新傷就不斷
一個可愛 可能愛美的小女生 竟然被剃光頭
她真的很乖 陳太太留下她的話 她一定是跟灰姑娘一樣
心地善良的作家事 以後嫁個好老公一起孝順她
短短六年 應該是個上小學的年紀
看她講話的樣子 很早熟 「我很乖,不會吵妳,讓我留下來好不好?」
她在家的位置應該是屬於"大人"的角色
她的爸媽反而是"小孩"般的無知
可是我跟她還不熟
陳太太應該也會懷疑這是怎麼回事??
不知道她到底是不是毒梟臥底???
上次新聞不是有人被綁架
被綁手銬 跑出來求救 大樓管理員還以為他是通緝犯逃逸嗎
對人性信任的問題 也應該是現在社會的新問題吧
也許詐騙案件太多了
信任才會越來越令人質疑
我也沒那麼高尚
也許我看到一個可憐小孩被爸媽打
我也不會多管閒事冒出來插手
不過我覺得大家還是寧可做白工
多打一通電話可以救一個無辜生命
尤其那些法定通報人員更有責任
因為法律規定你要那樣做
至於一般老百姓
大家多點良心吧
無法想像 怎麼會有人可以下這麼重的毒手
相較我們家的劉小妹
她才被蚊子叮了一口
爺爺就心疼的要命
一直提醒我們要給她擦藥......
我們家的劉小妹真是太幸福了
也希望那個可愛的劉小妹 能在天堂保佑那些受虐兒
不要再有類似的事件發生了
這麼ㄌ..為什麼有這樣的人,這樣的事發生...換個角度想,也許也是人生的另一種考驗
吧..加油囉..
昨天又一個虐童
這次居然是一個才剛滿週歲的
這個社會簡直是亂了
但處理劉小妹的新聞時,我有一股莫名的難過,
一樣因受虐而被迫離開這個社會,
但是卻遭所有的人冷血以對,
冷血的不止是打死她的母親同居人,以及官僚的警察、官員,
甚至連所有媒體都因為新聞價值不及邱小妹,
而漠視以對。
政府可以避則,但媒體工作者不能冷血,
這則新聞從頭到尾,都沒有被重視,
會議中,我感到憤怒與難過,
控訴不義是記者的天職,
蘋果記者雖然八卦,但是必須有一顆正義的心,
該是這個社會給劉小妹留個位置,
但是社會沒有做到。
心有戚戚焉
妳好,拜讀完妳的文章,除了讚嘆妳生動的文筆外,更引起我無限的義憤填膺。我有位朋友也是當警察,聽他講剛好這個陳登良也是在他那個單位(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聽他講述,這個員警事後想外調其他派出所,卻沒有單位願意收容他,只有待在原單位,在我朋友的派出所內風評超爛的,警專10期畢業的當到現在居然不會受理案件,只會推案件給其他同事,是同事間一律幹礁的對象;聽說他連現行犯案件要別人辦,功獎、獎金卻自己獨拿,這種人居然還可以繼續當警察,台灣治安真的沒救了!Comment Permissions: Allow comme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