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雯,我永遠記得妳,也在這裡永遠為妳留一個位置。

處理這條新聞,是我進蘋果以來第一次掉下淚,相較於兩個月前的邱小妹,她們雖然有一樣悲慘的命運,但更令人心痛的是,劉小妹死後沒有牌位、沒有靈堂,沒有大官去關心,更不可能有場追思音樂會,可以相信嗎?她幼小的生命六來幾乎沒有留下任何紀錄,操作這條新聞過程中,怎麼樣努力就是找不到她一張照片,我想她是沒有拍過照吧!如今她脫離苦難人生,往後也沒有人會記得她來過這個世界。

第一天寫劉小妹的新聞,她就和很多受虐兒一樣,被家裡的大人照三餐打,我指的大人是她週遭的所有重要大人,包括母親、母親同居人 、保母 ,劉小妹是一個沒人疼愛的小孩,三月三十日凌晨五時五分,媽媽的同居人騎機車載著她到西園醫院,那時候她已經沒有生命跡象了,急救三十分鐘還是回天乏術,根據醫師的描述,劉小妹的四肢全是瘀傷,左大腿和肚子上的菸疤多到數不清,左眼一公分撕裂傷,右眼大片淤青,頭頂、後腦都有傷,全身體無完膚。

第二天劉小妹的媽媽、同居人被收押了,但是卻追出原來劉小妹一個多月前就因為受虐離家求救,不過卻因為處理警員的疏忽,一個月後斷送她的性命。

二月二十四日凌晨三點多,西園路二段的陳家大門突然「砰砰」響,陳姓婦人打開門後看到一個被剃光頭髮,戴著毛帽的小孩,小孩身上除了一件外套,什麼衣物都沒有,沒有內衣、沒有內褲,婦人見小孩剃光頭,以為是個男生,便問:「弟弟,你要做什麼?」小孩解釋:「我不是弟弟,是妹妹。」這是劉小妹受虐後,凌晨三點半逃離保母家求救的情形,當時氣溫只有十二、三度。

劉小妹跟婦人說:「我肚子好餓,妳可以給我東西吃嗎?」 婦人拿了蘋果給她但她搖搖頭,婦人於是煮了麵給她吃,也許是餓太久了,劉小吃完後說:「妳煮的麵好好吃喔,我可以留在這裡跟你住嗎?」婦人看劉小妹全身都是傷,肚子上布滿菸疤,嘴腳還有傷口,她問劉小妹傷怎麼來的,劉小妹說是被皮帶抽打,婦人直覺是受虐,於是報警。

劉小妹看到警察要來帶她走,還求婦人說:「妳讓我留下來好不好?」婦人告訴她:「可是我白天要上班啊!」劉小妹卻繼續苦苦哀求:「我很乖,不會吵妳,讓我留下來好不好?」但是婦人沒將她留下,讓警察帶回西園派出所。

當時警員陳登良帶劉小妹找到她的保母吳嘉蓉,因為劉小妹的身上有傷,陳登良也懷疑受虐,於是再找到劉小妹的媽媽林秀儀,但是保母堅稱沒有打小孩,還說是劉小妹自己調皮跌倒,一旁的媽媽也沒計較,在媽媽和保母的面前,劉小妹哪裡敢告訴警察她是被打的,也只能乖乖地說身上的傷是跌倒造成的

只是沒想到劉小妹已渾身是傷,還被剃光頭,沒有衣服穿,陳登良卻冷血麻痺,沒有進一步查明,就相信保母和媽媽的一面之詞,輕率地以「傷害案」草草結案,連要通報社會局的規定都未處理,就將劉小妹交給媽媽帶回去,也就此斷送劉小妹的生命。

陳登良可以來的及阻止悲劇的發生,但是他沒有,他一個念頭、一個決定就這樣虐殺了一個無辜幼童。

劉小妹被帶回家後慘遭媽媽和同居人虐打,送到醫院時,醫師發現她身上新舊傷痕都有,經法醫解剖發現她全身新舊傷痕交雜,研判遭長期凌虐引發敗血症慘死。

想像一個只有六歲的小女孩,三更半夜逃離施暴的家,跑去撞別人家的門求教討飯吃,十二、三度的天氣我都要穿毛衣高領了,劉小妹卻除了外套沒有穿任何衣服,真的很心疼。

劉小妹短短六年的人生和她這一晩一樣令人心疼,九年前爸爸和媽媽在親友介紹下交往結婚,除生下她還有九歲、現讀國小二年級的姊姊,但這樁婚姻三年前因爸爸兩度吸毒入獄破裂。

劉小妹的媽媽懷著身孕離開,認識將劉小妹打死的高明誠,本來姊姊也和她們在一起,但是奶奶北上探視後,卻發現姊姊變得面黃肌瘦,後來將姊姊帶回照料。劉小妹卻跟著媽媽開始過著苦日子,斷了聯繫的兩家,未料再聯絡時劉小妹已經往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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