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搭公車的時後,我的座位下有一把米白色點點的傘,應該是前面一位乘客忘了帶走,一直到最後車上只剩我跟司機,我想反正這把傘是很難物歸原主了,所以下車的時後,隨手就帶走。

那把傘有一支骨架彎彎的,我還特地把它扳好、修好。到了公司我跟小端說:「ㄟㄟㄟ.....我今天撿到一把傘喔!」「不要撿啦!沒有人在撿傘的,林投姊在裡面!」對喔~~~我居然沒想到現在是鬼月,隨便帶了來路不明的傘回來,被小端這麼一說,心裡面突然覺得毛毛的。

這毛毛的感覺我一下就忘了,晚上把它一起帶走,帶到V-MIX參加本部門舉辦的迎新送舊歡唱會,而且打算帶回家。

凌晨三點,歡唱會結束,我搭同事的便車要回家,在車上隨口跟同事提起撿傘的事,一個同事說:「妳趕快丟掉,我看的到!」「真的假的,你不要騙我啦,我一個人住耶!」「吼....好幾個師父說我有通靈的能力,我真的看的到。」媽呀~~~幹麻要這樣嚇我。

「趕快停車,隨便停就好了,快點把傘丟掉!」我同事一直催,我本來半信半疑,他這樣一直催,催的我心裡面越來越毛,結果我們把那把傘,就丟在大安森林公園人行道旁的樹叢中,但是一路上同事還是一直亂嚇人,我很擔心問他:「傘雖然丟掉了,但是當初是我撿到,那會不會還是跟我回家啊?」「妳如果還一直想把傘,她就會跟來啦!」

車子抵達我家的時後,這個同事實在很賤,還下車在我家四周環境東看看、西看看,因為我一直摀耳朵 ,所以不知道他又說了什麼鬼話,反正我一直摀到他上車離開。

平常我最愛看恐怖片,但是這一個晚上被這樣一搞後,加上現在是鬼月,還是不要鐵齒,虔誠一點好,進家門前我還特地拜了拜。

結果我真的很俗辣,被嚇到開電視睡,還戴耳機聽音樂,就是為了不要聽到不該聽到的聲音,結果昨天晚上睡的超不好的。

阿國,都你害的,我要找你算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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