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的招牌髮型就是瀏海妹妹頭。

 

因為額頭短、髮流詭異,留不出一般女孩的斜瀏海,所以一直都是厚瀏海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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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髮型是我跟踢諾都覺得最適合我的髮型。

 

說起來就是能隱惡揚善,把超短的額頭遮起來,然後製造年輕美眉的假象XD。

 

但是男生好像不大喜歡女生留瀏海,遮頭遮臉沒精神,我媽覺得我瀏海好看、山姆就覺得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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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還不錯啊,起碼看起來『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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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同一種頭留那麼久其實也留膩了,就跟踢諾說不然把瀏海留長、頭髮也留長再來作變化。

 

然後就開始留長頭髮的漫長之路,這段路最痛苦的就是半長不短沒有型的過渡期。

 

老實說,最近我有點快沒耐心,想去剪瀏海了說。

 

但結婚時的All back造型大獲好評,我自己也滿喜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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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幫米雪工作室拍的婚紗照All back真的是神清氣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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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對於到底要不要瀏海有點猶豫,因為一旦剪了瀏海要再留長又是一條漫長路。

 

是要當梳光光的清朝人?還是蓋頭蓋臉的鬼娃娃?兜機(どっ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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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票選,瀏海去留交給大家來決定!(開玩笑的啦,只是聽聽看民意而已XD)

 

是說,梳光光好像也不是每個人都適合,我應該要珍惜的吼,而且梳光光現在遙遙領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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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字拖小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