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瀏海已經半年了,這不是我第一次剪瀏海,但是是留最久的一次,這段期間我給Tino剪了四次,現在我已經開始想念我好久不見的額頭了。



剪瀏海對我來說好處大過於壞處,一來我的頭型不好,屬於扁塌型,沒有瀏海就是古代人,服貼得過份,如下。



二來說實在的,有瀏海讓我大獲好評,比方說變年輕、變可愛、變時髦,如下。



而且有瀏海看起來比較時尚,穿什麼衣服都好看,所以每年我都要剪一次瀏海,這個習慣從我大學在明星級的EROS4剪第一次瀏海開始保持到現在。EROS4是眾家明星愛去的髮廊,本來在遠企四樓,後來搬到三樓,最近還在喜來登開設分店,剪一次的價碼真的高的嚇人,記得當年我剪的時後是1800吧!不知道我那時後裝什麼闊,還剪了兩次,其中一次還加上染。

首次嘗試剪瀏海、染了黑到會發亮的藍黑色、花了半個月的零用錢,幸好獲得老媽的大大讚賞,直說:「好像埃及豔后喔!」之後陸續有很多聲音說瀏海適合我,加上一片瀏海覆蓋在額頭,我也不會冒痘痘,所以我就把瀏海視為每年都要剪的傳統習俗。

但是剪瀏海還是替我帶來不便,最大的不便就是必須早上洗頭。

早上起床瀏海都會衝上天,沒有重新洗過光吹,就是非常不自然,所以不論怎麼晚起,都必須彎著腰洗完瀏海才能出門。

剪瀏海還讓我化妝有些不便,幾根剪得特別短的髮夾根本夾不起來,老是垂掉在額頭,相當令我困擾。

還有瀏海老是長得特別快,總不能一個禮拜就上髮廊修一次頭髮,我只好用美工用的剪刀隨性亂剪,結果跟狗啃的一樣,如下。



所以我現在想念我的瀏海,這次我要把它留長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人字拖小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